各院(部):
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,强化教师实践教学能力,依据学校《青年教师赴企业(行业)挂职锻炼管理办法(2024 年修订)》郑工政〔2024〕1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,结合各院(部)办学规模与学科特点,秉承“理工科为主、文科为辅”的原则,现就我校青年教师赴企业(行业)挂职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严格遵循学科属性,重点向理工科专业倾斜,文科及艺体类专业统筹安排。
二、各学院须严格审核申报人员资格, 重点核查挂职岗位与教师从事专业的一致性,以及挂职企业对后续教学工作的赋能价值。
三、严格执行申报限制条件, 近五年已完成挂职锻炼、出国(境)学习工作与挂职申报冲突的人员,不再参与本次申报。
四、各院(部)须按核定名额组织申报(详见附件1)。
请各院(部)推荐教师填写汇总表,于3月9 日(周一)12点前以院(部)为单位,发送至李萌企业微信。